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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滑油再生工艺技术

  废滑油再生工艺技术问题综述

  1.环境污染:废油处理企业是危险废物处理企业,根据我国法律的要求,不允许产生二次污染(这成为有处理证的回收企业的关键)。因此,“再净化”和“再精制”工艺的较大问题是严重的二次污染,主要包括絮凝废液、碱洗工序的废碱和废水、吸附精制的废吸附剂、硫酸精制的酸渣和粘土。

  2.规模限制:地沟油流通渠道分散,回收成本(人员、储运、利润)使得无法集中大量处理,对于环保、科技含量高、技术成熟的深度处理工艺无用武之地(通常来说规模比较大,少说也要10万吨/年以上的处理规模会有比较好的经济效益)。目前,根据行业规范,新建废矿物油处理企业的较低规模为3万吨/年。但实际调查后发现,大部分中小企业的生产能力在1-2万吨左右,有的企业还有几千吨的年处理能力。主要是因为地域差异,地沟油终流向专门(认证)的地沟油处理企业受到严重的制约和限制。

  3.废滑油再生技术上的“百家争鸣”:通俗点说就是我们各自为战,原地踏步。为了保证废滑油再生技术拥有企业的利益,很多“先进技术”其实根本没有科技含量,不仅坑害了一批信以为真的业主,而且对整个行业的冲击和负面影响也特别大。所以企业在寻找相关技术时,一定要选择有一定资质和持续R&D能力的单位。只有这样,他们自己的利益才能不受损害。在实际沟通过程中,有些企业不知道有设计院,更不知道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。瘦骨嶙峋无毛靠所谓专家的先进技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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